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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个税专项扣除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符合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于2月21日起预约办理。那么关于年度汇算需要了解什么呢?



01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01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01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02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01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02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03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04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03
需要注意的情况
个税年度汇算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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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来源135AI写作,仅做占位,使用请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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