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客服
立即升级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党政政务简约蓝色模板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保障。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旨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维护国家安全,既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也赋予公民相应的法定权利,更有专属渠道助力全民参与。


PART.01
法定义务不容辞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以下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这是法律赋予的刚性责任,也是守护家国平安的基本准则:

01
遵守国安相关法规

严格恪守宪法、法律法规中关于国家安全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自身言行,不触碰国家安全法律红线,树立底线思维,主动学习国安法律知识。

02
及时上报危害线索

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可疑行为、线索信息,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不隐瞒、不拖延,筑牢群防群控第一道防线。

03
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针对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依法、如实提供全部证据材料,不伪造、不隐匿、不篡改证据

04
提供便利协助工作

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执行任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和其他协助,主动配合调查、勘验、取证等工作。

05
支持配合专门机关

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支持与协助,服从统一指挥。。

06
严守国家秘密底线

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不传播、不私自留存,严防秘密外泄危害国家安全。

07
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主动参与国安宣传教育、国防教育,积极投身国家安全防护相关工作。




PART.02
法定权利有保障

权利与义务对等,公民在履行国安义务的同时,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国家为公民参与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具体权利如下:

01
协助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合法行为,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恶意刁难,消除公民参与国安工作的后顾之忧。

02
人身安全可申请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保护;相关机关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筑牢人身安全屏障。

03
财产损失可依法补偿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公平合理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依规给予抚恤优待,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损。

04
突出贡献可获表彰奖励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依法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全民主动参与、积极作为,营造全民护国安的良好氛围。




PART.03
“12339”举报热线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无需犹豫、不必彷徨,全国统一的国家安全举报受理专线,是公民参与国安防护的便捷通道,核心信息如下:


01
什么是12339?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设立的全国统一举报受理电话,专门用于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的间谍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线索,是连接群众与国家安全机关的重要桥梁,也是全民参与国安治理的核心渠道。

02
受理范围有哪些?

主要受理涉嫌间谍活动、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线索,涵盖窃取国家秘密、勾结境外势力、破坏国防设施、网络窃密泄密等违法违规行为。

03
如何正确使用12339?

拨打方式:直接拨打12339热线电话,全天候受理举报,不受地域、时间限制;部分地区同步开通网络举报平台、短信举报等渠道,可多途径提交线索。


举报要求:如实提供举报内容、相关证据、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相关机关核查处置;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滥用举报渠道,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坚守与担当。让我们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学法懂法、知责尽责,携手共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END



国家安全教育

微信号:135editor

新浪微博:@135编辑器



【模板版权声明】

排版|135编辑器

图片|来源于135摄影图(ID:79114)

贴纸|135编辑器

文字|来源于135AI写作

注:本文含AI元素

价格: 会员免费
模板编号: 171308
投诉

手机扫码预览

立即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