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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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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NEW POLICY
政策解读

《2022提子科技第五项文件解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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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按照地方领导发出的最新通知

现将关于政策的内容作出解答

具体政策内容往下翻阅查看



01
政策的基本内容



适用对象和时限

国家层面规定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至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保问题。

政策的参保时间

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缴费的年限计算

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基本医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02
政策的基本原则



01
 政策的基本原则一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费,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由个人负担。


02
 政策的基本原则二

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缴费;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03
 政策的基本原则三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费,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由个人负担。


04
 政策的基本原则四

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缴费;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03
政策的其他事项



第一点内容:

本市户籍的可回到本市90天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参保手续。


第二点内容:

自次月起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


第三点内容:

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非正常途径参保的,一经发现,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其本人承担。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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