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核心使命是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合作,让消费者权益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重视与保障。
为帮助大家认清自身权利、识别消费陷阱、掌握维权方法,特此整理这份权威指南,愿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安心消费、放心维权。

(一)安全保障权: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需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和服务。
(二)知悉真情权: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产地、性能、有效期等核心真实信息,经营者不得隐瞒误导。
(三)自主选择权:可自主选择经营者、商品/服务种类,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接受服务,不受强制约束。


(四)公平交易权:享有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五)依法求偿权:因商品或服务受损时,可依法向销售者、生产者等主张赔偿。
(六)结社权:可依法成立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组织,凝聚维权合力。


(七)获得知识权:有权获取消费及维权相关知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八)人格尊严受尊重权:消费过程中人格尊严、民族习俗受尊重,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
(九)监督权:可对商品、服务及维权工作进行监督,检举侵权行为、提出建议。



消费欺诈是经营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构虚假信息,诱骗消费者作出错误消费决策的违法行为,常见形式多样,尤其在网络购物、老年消费、保健品销售等场景中高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虚假宣传类欺诈
虚构商品功效:将普通食品、保健品宣传为“治病神药”,声称具有“抗恶控瘤”“调节身体机能”“永葆青春”等虚假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冒用品牌资质:将普通商品冒充知名品牌产品,或虚构“品牌合作”“官方授权”等信息,如将普通鸡蛋冒充“富硒鸡蛋”,将普通农产品虚假宣传为“知名企业出品”。


(二)交易过程类欺诈
价格欺诈: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如标注“原价1000元,现价300元”,实际原价从未达到1000元;或隐瞒附加费用,消费后额外收取不合理费用。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如以仿金制品冒充纯金商品,以残次品冒充合格商品,货不对板且拒不退换。


(三)售后及其他类欺诈
售后推诿扯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经营者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消费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赔偿要求,违反售后约定。
预收款陷阱:以“充值优惠”“会员折扣”等名义诱导消费者预存费用,后续擅自停业、倒闭,或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拒不退还预付款。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必忍气吞声,也无需慌乱,遵循“留存证据—协商沟通—官方投诉—法律追责”的步骤,高效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小贴士如下:
小贴士1:留存证据
妥善保存发票、收据、支付记录,明确交易主体、交易金额、交易时间。留存与经营者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直播回放等,尤其是经营者承诺的商品功效、售后保障等内容,避免后续扯皮。



小贴士2:协商沟通
整理好证据后,主动联系经营者,清晰说明自身权益受损情况,提出具体诉求。避免情绪化争执,依法依规表达诉求,若经营者推诿,可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督促其履行义务。
小贴士3:官方投诉
全国12315平台: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联系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消协将协助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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