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选择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自主选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



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


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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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是国际性的,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


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


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